“国家广电总局组织起草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已送国务院法制办审查,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完善。该草案将进一步降低电影摄制、发行、放映等业务的市场准入门槛,放开对民间资本投资电影业务的限制。”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的。
去年12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央编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和单位,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业工作的措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了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据了解,“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文化部表示,将进一步放宽文化市场主体准入,降低门槛,鼓励民间资本从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艺术品经营等业务活动,简化文化市场审批手续;在政策措施中体现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一视同仁,鼓励多元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拓展民营文化企业投融资渠道,为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和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金融服务。